5.2.1防爆型电机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分类和温度组别
5.2.1防爆型电机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分类和温度组别
防爆型电机的基本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两大类:I类——煤矿用电气设备;n类——除煤矿外的其他用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用于煤矿的电气设备,其爆炸性气体环境除了甲烷外,可能还含有其他成分的爆炸性气体时,
应按I类和n类相应气体的要求进行制造和检验。该电器设备应有相应的标志。
I类中的分类
n类电气设备可以按爆炸性气体的特性进一步分类。n类隔爆型“d”和本质安全型“丨”设备又可分为n a、II b和n c三类。 这种分类对于隔爆型电气设备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划分;对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按最小引燃电流(MIC)划分。所有防爆型式的n类电气设备分为T1〜T6组.
温度组别 1)最高表面温度
(1)对于I类电气设备.其最高表面温度应按下述规定。当电气设备表面可能堆积煤尘时,不应超过150°C。
当电气设备表面不会堆积或采取措施可以防止堆积煤尘时.其实际最高表面温度应在铭牌上表示出来,或在防爆合格证号之后加符号“X”。最高不应超过450°C。
(2)对于D类电气设备.其最高表面温度应按表5-2的规定。
表5 - 2 II类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分租 | ||||||
温度组别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最高表面温度rt) | 450 | 300 | 200 | 135 | 100 | 85 |
环境温度
电气设备应设计在环境温度为一 20〜+ 40°C下使用,在此时不需附加标志。
表面温度和引燃温度
最高表面温度应低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引燃温度。某些结构元件,其总表面积<10 cm2时,其最高表面温度相对于实测引燃温度对于n类或I类电气设备具有下列安全裕度时,该元件的最高表面温度允许超过电气设备上标志的组别温度,但这个安全裕度应依据类似结构元件的经
验或通过电气设备在相应的爆炸性混合物中进行试验来保证.试验时,安全裕度可通过提高环境温度的办法来达到。安全裕度的具体规定如下。
T1、T2、T3组电气设备为501C。
T4、T5、T6组和I类电气设备为25°C。
对标志的要求
对防爆电机的上述标志,应用凸文形式标注在电机合适的位置上(一般在接线盒盖上),保证在使用过程中永不消失。图5-6给出了几种防
爆电机的标注示例。
当电气设备表面可能堆积煤尘时,不应超过150°C。当电气设备表面不会堆积或采取措施可以防止堆积煤尘时.其实际最高表面温度应在铭牌上表示出来,或在防爆合格证号之后加符号“X”。
最高不应超过450°C。
(2)对于D类电气设备.其最高表面温度应按表5-2的规定。
表5 - 2 II类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分租 | ||||||
温度组别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最高表面温度rt) | 450 | 300 | 200 | 135 | 100 | 85 |
环境温度
电气设备应设计在环境温度为一 20〜+ 40°C下使用,在此时不需附加标志。
表面温度和引燃温度
最高表面温度应低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引燃温度。某些结构元件,其总表面积<10 cm2时,其最高表面温度相对于实测引燃温度对于n类
或I类电气设备具有下列安全裕度时,该元件的最高表面温度允许超过电气设备上标志的组别温度,但这个安全裕度应依据类似结构元件的经
验或通过电气设备在相应的爆炸性混合物中进行试验来保证.试验时,安全裕度可通过提高环境温度的办法来达到。安全裕度的具体规定如下。
T1、T2、T3组电气设备为501C。
T4、T5、T6组和I类电气设备为25°C。
对标志的要求
对防爆电机的上述标志,应用凸文形式标注在电机合适的位置上(一般在接线盒盖上),保证在使用过程中永不消失。图5 - 6给出了几种防
爆电机的标注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