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正常负载和过载特性
电气控制设备及电器在正常负载和过载条件下应考虑以下基本要求。
如果适用,规定的使用类别可以包括过载条件下的相应的性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 耐受通断电动机的过载电流能力
用于通断电动机的电器应能耐受启动和加速电动机至正常转速产生的热应力和操作过载产 生的热应力。满足上述条件的具体要求在有关产品标准中规定。
2. 额定接通能力
控制设备及电器的额定接通能力是指在规定的接通条件下电器能良好接通的电流值,该值 由制造厂规定。应规定的接通条件为:
(1) 外施电压;
(2) 试验电路的特性。
应根据有关的产品标准规定且考虑额定工作电压和额定工作电流来确定电器的接通能力。 如果适用,有关产品标准应规定额定接通能力和使用类别的关系。
对于交流电,额定接通能力用电流(假设为稳态的)的对称分量有效值表示。
对于交流电,在电器的主触点闭合后第一个半波的电流峰值(峰值的大小取决于电路的功 率因数和闭合瞬间的电压相位)可能明显大于接通能力中所用的稳态条件下的电流峰值。无论 固有的直流分量是多少,只要在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的功率因数范围内,电器应能接通等于其 额定接通能力的交流分量电流。
3. 额定分断能力
控制设备及电器的额定分断能力是指在规定的分断条件下能良好分断的电流值,该值由制 造厂规定。应规定的分断条件为:
(1) 试验电路的特性;
(2) 工频恢复电压。
应根据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及额定工作电压和额定工作电流来确定额定分断能力。
控制设备及电器应能分断小于和等于其额定分断能力的电流值。
开关电器可能有多个分断能力,每一分断能力对应一个工作电压和一个使用类别。
对于交流电,额定分断能力用电流对称分量的有效值表示。
如果适用,有关产品标准应规定额定分断能力与使用类别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