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塔架法兰锻件 检测和试验方法
5.1验收要求
法兰锻件应以同一牌号、同一冶炼炉号、同一热处理炉次、同一产品公称厚度核准范围(见表5) 的锻件组成一批验收。
法兰锻件的公称厚度为最终机加产品的公称厚度(法兰与法兰的连接面至法兰与塔架筒节焊接的面 的距离,如图2所示的“精加工尺寸6”)。
表5产品公称厚度核准范围
序号 | 产品公称厚度?/_ |
1 | ί彡63 |
2 | 63<ί^80 |
3 | 80<ί^100 |
4 | 100<ί^150 |
5 | 150<ί 彡 200 |
6 | 200<ί 彡 250 |
7 | 250<ί 彡 400 |
5.2试样要求
每批法兰锻件所取性能试样应由热处理后的同批产品中某件本体上切取,并足够用于物理性能试 验、力学性能试验以及最终提供给需方用户复检。
5.3取样数量
每件取样产品应取三组试样,每组试样包括1件拉伸试样、3件冲击试样。如需方要求进行Z向(厚 度方向)抗层状撕裂性能的检验时,应取一组(位置如图1) Z向试样,每组试样包括3个Z向拉伸 试样。
5.4取样位置
试样应取自完成热处理的锻件本体延伸部位,拉伸和冲击试样轴线距锻件两热处理表面的距离应不 小于相应厚度的1/4,但不大于90 mm,如图2所不。
精加工尺寸α 毛坯尺寸d
图2拉伸和冲击试样取样位置示例
5.5取样方向
法兰锻件一般取切向试样,如征得需方同意,也可取径向或Z向试样代替切向试样。但锻件Z向 (厚度方向)抗层状撕裂性能的检验应取轴向试样。取样方向见图2。
5.6冲击试样V形缺口方向
切向试样和径向试样的V形缺口方向应朝向法兰锻件的连接面,Z向试样的V形缺口方向应朝向 法兰中心方向。V形缺口方向如图1所示。
5.7材料检验
法兰锻件所使用原材料应按每一炉号进行化学成分复检,化学分析按GB/T 223的规定检验、化学 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5.8力学性能
5.8.1每批法兰锻件按5.2〜5.5规定取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拉伸试验按GB/T 228—2002的规定进行, 冲击试验按GB/T 229的规定进行。拉伸试样优先采用GB/T 228—2002中R4号(毛=10 mm,Z〇=50 mm) 试样,当法兰试样不足以制取R4标准试样时,可采取其他规格的试样。
5.8.2在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时,当某项力学性能初次试验不符合要求时,允许在靠近不合格试样的相 邻位置取双倍试样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应全部满足要求。复试后,任何一项结果不符合要求时,产品可 以重新进行热处理,并重新取样试验。重新热处理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冋火次数不限。
5.9非破坏性试验
5.9.1产品不得有表面缺陷,如裂纹、折瞢、缩孔、斑痕、砂眼和其他影响锻件质量的缺陷。
5.9.2超声检测的产品表面粗糙度值不得大于7^12.5 μηι,以确保在超声检测中声波耦合良好。超声波 检验至少在两个垂直的表面上100%进行,验收标准按《JB/T 4730.3或ΕΝ 10228-3规定进行。
5.9.3产品四面整体进行100%磁粉检测,按JB/T 4730.4的规定进行验收。
5.10产品尺寸和几何公差检验
当需方或合同要求最终法兰锻件按机加工成品状态交货时,产品应100%进行尺寸、儿何公差的检 验。产品尺寸和儿何公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要求;如需方有特殊要求,可按供需双方的协议(或 合同要求)执行。
表6产品尺寸和几何公差的允许偏差
名称 | X寸范昨1 mm | 偏差 mm | |
外圆直杼 | 上法兰a | Φ | +2 0 |
其他法兰 | ^<^000 | +2 -1 | |
>^4 000 | +3 -1 |
表6 (续)
名称 | 尺寸范围mm | 偏差 mm | |
内圆直径 | 上法兰a | +2 0 | |
其他法兰 | ^φ4 000 | 0 -3 | |
>φ4 000 | 0 -4 | ||
孔直径 | 法兰a | +0.3 -0.3 | |
法兰厚度 | 上法兰a | +2.0 + 1.5 | |
其他法兰3 | +2 0 | ||
法兰颈高度 | 法兰& | +2 -2 | |
法兰平面度 | 上(顶)法兰& | 0.3 | |
其他法兰 | 巧1 600 〜#3 000 | 0.5 | |
其他法兰 | 巧3 000〜沴4 000 | 0.7 | |
其他法兰 | >φ4 000 | 0.9 | |
孔位置度a | 法兰& | φΐ | |
端面对中心跳动度 | 法兰& | 0.5 | |
3包括各种规格的法兰。 |